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

Loveyou2019-12-17  36

问题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AD

解析动产质权适用善意取得,登记的除外,货币有价证券遗失物盗脏毒品枪械等除外!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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