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与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钢厂向建筑企业供应钢材50吨,

恬恬2019-12-17  11

问题 某钢厂与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钢厂向建筑企业供应钢材50吨,交货期限为2003年12月之前,某企业在验货后1个月内向钢厂付款。某钢厂如约向某企业交付钢材50吨,某企业在验货时发现该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如用该钢材建楼,必然发生严重质量事件。某企业于是拒收该批钢材,拒绝付款。因建筑急需,某企业只好向某公司高价采购所急需之钢材。基于上述情况,某企业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选项 A:先履行抗辩权B:违约责任请求权C:不安抗辩权D:合同解除权

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前所述,先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故正确选项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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