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26800m2,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其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

admin2020-12-24  34

问题 背景: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26800m2,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其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孔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
事件二: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八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留下了适当空隙,间隔48h后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四:总工程师在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符合要求,但还缺少部分竣工验收条件所规定的资料。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问题:
1.事件一中,验槽的组织方式是否妥当?基坑验槽还应包括哪些内容(至少列出四项)?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列出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主要内容。
3.事件三中,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指出此工序下填充墙每验收批的抽检数量。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4.事件四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指出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应补充哪些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对工程资料的安排是否妥当?并给出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验槽组织方式:妥当。 基坑验槽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1)基槽尺寸, 2)槽底深度(坑底标高、开挖深度), 3)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 4)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 5)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6)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土质扰动现象, 7)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 8)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2.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 在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内容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 3.填充墙下每验收批的检验数量: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应等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4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4.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应补充的资料为: ①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②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单位对工程资料的安排不妥当; 理由:装饰装修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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