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恬恬
2019-12-17
20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明知乙犯有盗窃罪,而为其伪造、毁灭相关犯罪证据。甲、乙构成共同犯罪,但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乙构成盗窃罪B:甲明知乙组织他人卖淫,仍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甲、乙构成共同犯罪,但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乙构成组织卖淫罪,对甲不能按照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C:甲明知乙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仍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甲、乙构成强迫劳动罪的共犯,对甲应当以《刑法》第244条第1款规定的强迫劳动罪的帮助犯论处D:甲以贿买的方式指示证人乙作伪证,乙因此而作伪证。甲、乙构成伪证罪的共犯,甲属于教唆犯,乙属于实行犯
答案
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选项A:甲并没有与乙共同盗窃,其仅有帮助乙伪造、毁灭相关犯罪证据的行为。因此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乙构成盗窃罪。故,选项A错误。选项B:刑法将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从组织卖淫罪中独立出来,因此乙构成组织卖淫罪、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不能认为甲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甲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实行犯。但是,二罪原本具有的共犯关系仍然存在。故,选项B正确。选项C:明知他人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仍然认定为强迫劳动罪。由于刑法将这种行为明文规定为实行行为(《刑法》第244条),因此这属于帮助犯的正犯化。但是,这种协助行为成立本罪的前提是被害人确实被强迫劳动了。选项D:在客观上,甲、乙确实是伪证罪的共犯。但是由于刑法将这种以贿买的方式指示证人作伪证的行为单独规定为妨害作证罪,因此,甲成立妨害作证罪,乙成立伪证罪。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Qr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涉及年金计算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工具特征的是()。
下列选项中,反映个人(家庭)财务报表比率的指标有()。
信托可以因多种原因而终止,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信托终止的原因的是()。
信托中受益人享有多种权利,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受益人的权利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财政制度内在稳定经济功能表现的是()
下列选项中,违反客观公正原则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基本家庭模型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受托人。
随机试题
贴现属于(??)。 A、存款业务 B、授信业务 C、表外业务 D、衍生产
下列内部控制措施中,属于财产物资控制的是: A、计划控制 B、质量控制 C
下列哪项检查可以鉴别中枢性面瘫与周围性面瘫 A.能否皱眉和闭眼 B.鼻唇沟是
(141-144题共用备选答案)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 ThemenandwomenofAnglo-S
下列各项关于作业成本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最常见的死亡原因是A.消化道出血B.心血管并发症C.尿毒症脑病D.感染
含有环庚三烯和哌啶环的药物是A.盐酸西替利嗪B.非索非那定C.盐酸赛庚啶D.马来酸氯苯那敏E.富马酸酮替芬
下列有关见证取样的要求,描述正确的有( )。A.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B.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要
在城市用地工程适宜性评定中,下列用地不属于二类用地的是()A:地形坡度15%B: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的基础埋藏深度C:洪水轻度淹没区D: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