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张某与刘某等人为某国有公司的职工,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侵占公款300

Freeti2019-12-17  18

问题 唐某、张某与刘某等人为某国有公司的职工,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侵占公款300余万元,但刘某并未分得赃款。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没有得到赃款,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B.刘某即使没有分得赃款也成立贪污罪的共犯C.刘某没有分得赃款,证明刘某既没有犯罪目的。也没有犯罪动机D.没有得到赃款,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贪污罪的共犯。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共犯时,不是看行为人最终是否分得赃款,而是看公共财产是否被侵犯以及被侵犯的程度。刘某即使没有分得赃款,也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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