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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shuhaiku
2019-12-17
65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D.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20万元的微波炉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周某提供的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周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案件发回重审。但如王某和李某均同意二审法院对此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裁判
答案
ACD
解析
考查反诉的构成。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销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的行为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反驳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吴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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