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

Loveyou2020-05-20  17

问题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乙医院未经甲同意使用甲的姓名,侵犯了甲的姓名权,但是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做了删除,故丙网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就此,可以判断出本题只有C选项正确,当选。乙医院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乙医院未经甲同意发布该照片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但是,因为该照片是局部的,且一般人难以辨认出照片上是谁,故乙医院并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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