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执行证券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9月真题] A.

书海库2020-05-20  26

问题 关于律师执行证券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9月真题] A. 法律意见书中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措辞 B. 就证监会的反馈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律师工作报告 C. 法律意见书报送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书 D. 对某些难以下结论的问题说明客观情况,未发表明确意见 E. 法律意见书由一位律师签名

选项

答案B

解析AD两项,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法律意见书应当列明相关材料、事实、具体核查和验证结果、国家有关规定和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BC两项,根据第26条规定,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后,发生重大事项或者律师发现需要补充意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充意见。E项,根据第24条规定,律师从事本办法第6条规定的证券法律业务时,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执业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加盖该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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