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

恬恬2019-12-17  31

问题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对于该次募集股份行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次发行股份应当聘请保荐人B.若发起人认购40%的股份,则此次股票的发行应当采用承销团来承销C.如果股份未能如期募足,公司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募集D.如果股份募集成功,公司共有100位股东,那么有50位以上的股东出席,该次创立大会就可以成功召开

答案AB

解析。《证券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第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故A选项正确。《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故C选项错误。《公司法》第90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故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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