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日乙

Loveyou2020-05-20  38

问题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日乙之父正与甲聊天,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对此乙之父未予阻止,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A.甲承担B.乙的监护人承担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选项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因教唆行为而导致的共同侵权问题。依《民通意见》第148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甲的教唆下,乙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丙的损害,甲、乙之间形成共同侵权,但甲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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