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 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 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 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 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 因此选项A、C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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