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
Loveyou
2019-12-17
47
问题
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
选项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甲只有15周岁,只为上述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A项,内容为过失侵权,15周岁的人不为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项,内容为诈骗后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重伤害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意味着对于此年龄段的人,其行为若符合上述规定,则不再遵循《刑法》第269条对于转化型抢劫的规定,不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B选项中甲承担故意伤害罪的责任。 C项,甲的行为涉及保险诈骗和故意毁坏财物,都不属于《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而甲不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项,甲偷拿苹果的行为,由于没有窃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故意,属于小偷小摸,不是盗窃行为,其抗拒抓捕的行为自然也不能转化为抢劫。暴力行为本身造成他人轻伤害,不符合《刑法》第17条第2款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x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细分市场是根据地理因素、人口因素、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等划分某一产品的市场之后形成
下列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规范的是:
某处室管理人员都具有博士学位,大部分川籍工作人员都不超过30周岁,少部分川籍工作
法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刑法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
通常情况下,伤害行为的受害者会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但是,如果制度不公或失效
社会行为模式是指社会多数成员共同创造、认可或遵守的行为方式,是人们社会交往的结果
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中国古代的责任司法意味着司法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出了错案必须承担责任。在法
按证券发行、交易的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的阶段性要求,可以将虚假陈述的行为分为()
资产证券化中,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募集资金不入账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
随机试题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构件,其轴线位置尺寸的允许偏差,以下哪条不正确?( ) A、
乌梅丸证的治法是 A.寒温并用,健脾除湿 B.清上温下,安蛔止痛 C.寒温
过敏性休克时体内下列哪一项变化不存在 A.支气管收缩 B.血管收缩 C.小
克隆属于无性繁殖。如果人们将黑色兔子的乳腺细胞核移植到白色兔子的去核卵细胞中,形
沿不同冷却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当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应按该
工程直接成本包括()。
下列关于胎膜早破的护理措施中,错误的是A.立即听胎心并记录破膜时间B.破膜超过12小时尚未临产者,遵医嘱给予抗生素C.卧床休息,抬高臀部D.若头先
罗布麻叶不具有的功效是A.平肝B.利水C.降血压D.明目E.清热
《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A.生产经营单位B.项目负责人C.工
某市幼儿园将其一房屋租给个体户王某开鲜花礼品店,《房产税暂行条例》对该房屋的税收政策规定是()。A.征收房产税B.减征房产税C.免征房产税D.缓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