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免费考试题库
2020-05-20
27
问题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27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确定。"因此A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英国出庭律师可以通过事务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当事人不能直接委托出庭律师,而必须通过事务律师作为中介人。当事人的所有请求和意见均要通过事务律师向出庭律师转交。出庭律师既不会见委托人,也不直接调取证据,他所依据的是事务律师为其提供的诉讼文书和有关材料。因此B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因此C项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因此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yG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哪组选项是清暑益气汤(《温热经纬》)的组成药物 A.麦芽,神曲 B.荷梗
下列选项中符合手术治疗伦理要求的是 A、手术方案应当经患方知情同意 B、患
下述选项中符合限制性内切酶的性质的是 A、核酸特异的外切酶 B、DNA特异
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 A.行政机关有权
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
下列选项中,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有:() A.贷款诈骗罪 B.信
下列选项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甲见有人掉入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在人即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亲告罪的有:() A.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曾借给好友乙1万元。乙还
随机试题
表外附加通常放在统计表的()。 A、上方 B、下方 C、最后一行 D、最
克罗恩病的特征病变是 A.病变一般较局限,病变大多不超过回盲瓣 B.溃疡多与
患者,高血压病史,突然头痛、眩晕伴恶心呕吐,查体左手指鼻不准,快速轮替笨拙,跟膝
既能泻下攻积,又能清热消肿的药物是 A、大黄 B、芒硝 C、番泻叶 D、
王奶奶患有重度痴呆症。她的子女因忙于工作无暇照顾老人,将王奶奶送到护理院照顾,根
案例四: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24岁,本科学历,小学教师。 案例介绍:半
温带和亚热带地区乙脑流行主要集中在
中药片剂的缺点是A:剂量不准确B:儿童及昏迷患者不易吞服C:含挥发性成分的片剂储存较久含量可能下降D:生产自动化程度不高E:生物利用度比胶囊剂、散剂差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A.50万元B.20万元C.100万元D.10
某客户年初存人银行1000元,在年存款利率为10%的情况下,年终其价值为1100元,则货币的时间价值是()。A.1000元B.1100元C.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