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Loveyou
2019-12-17
30
问题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40条案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最高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不得再发回重新审判。”上述规定仅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的发回重审次数进行了限制,而如果因为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的,则不受此限制。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第3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由此可知,发回重审应当用裁定的形式撤销原判。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S5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5—2017年我国完成货物运输情况 根据所给资料,下列说法
2016年1月三类新媒体应用公共云平台使用状况 根据上表,以下说法
2015年福布斯全球企业前十五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上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2016年中东地区原油出口量比201
根据材料,关于近四次人口普查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根据下表回答: 粤、鲁、苏、浙四省份比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1月三类新媒体应用公共云平台使用状况 根据上表,以下说法
2015—2017年我国完成货物运输情况 根据所给资料,下列说法
2015年福布斯全球企业前十五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新中国成立后,著名剧作家田汉将碗碗腔( )创编为l3场京剧《谢瑶环》。 A、
(79-81题共用备选答案) A.中心静脉压偏低,尿量少 B.中心静脉压偏低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经理进行工程项目t投标,中标后***的合同义务由()c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
下列选项中,作家和作品对应正确的是()。
下列投资方案经济评价指标中,属于偿债能力指标的是()
13岁女性,两年前起病,于生气后突然大叫一声,随之倒地呼之不应,牙关紧闭,双眼上
10岁的小小是家里的老大,但爸爸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只允许家里的弟弟们上学,要求其在家务农。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小小有向监护人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治疗特殊疾病的野生药材人工制成品,申请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和延长的保护期限分别为A.10年、10年B.10年、20年C.7年、10年D.7年、7年
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公示后,即对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B.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无需告知职工即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