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tikufree2020-05-20  54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C、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后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E、普通合伙人成为精神病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选项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无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所以选项A错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基于其退伙后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所以选项D错误。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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