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 2019年 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300万元,另收取...

admin2020-12-24  15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 2019年 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 11.3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 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0.2万元 /箱,共 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0.16万元 /箱,共 200箱。
( 4)将高档口红 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粉饼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80×15%=12(万元)
B.(80+5)×15%=12.75(万元)
C.(80+5)÷(1-15%)×15%=15(万元)
D.(80+5)÷(1+15%)×15%=11.09(万元)

答案C

解析( 1)受托方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应当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2)甲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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