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学院校的四位同学张、王、李、赵就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应如何解

shuhaiku2019-12-17  17

问题 某法学院校的四位同学张、王、李、赵就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应如何解决展开讨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选项 A.张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现,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王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现,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C.李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D.赵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考查环保污染赔偿的程序。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当事人可以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不是必经程序。据此,CD项的表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答复》,对环保部门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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