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

tikufree2019-12-17  10

问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 A项,村民为争夺水源而斗殴时,能够认识到打斗行为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不具备正当性,因而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故A项正确。 B项,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并非所有的参与斗殴的人都构成聚众斗殴罪。故B项错误。 C项,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斗殴发生,此罪即是既遂。持械斗殴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之一,并不是既遂标准。故C项错误。 D项,依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对扔石块将甲村村民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Tm7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