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

书海库2019-12-17  35

问题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以下问题:(1)期间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以管理费用形式支付给母公司费用30万元;(2)营业外支出106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0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4)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5> 、关于该企业2016年度境内、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A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需补缴15万元B.A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无需补缴C.境内所得需补缴的金额为62.06万元D.境内外合计需要补缴的金额为77.06万元

答案ACD

解析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20%=60(万元)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648.25+300)×25%-60-100=77.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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