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6年9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

Loveyou2019-12-17  21

问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6年9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6年1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7年1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7年3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3月15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3月31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关于隐蔽工程剥离的说法,正确的为()。

选项 A.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剥离B.只有监理机构有权要求剥离C.建设单位有权检查隐蔽工程D.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的理由充分

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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