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
恬恬
2019-12-17
17
问题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甲感动莫名,遂立下遗嘱,将平生积蓄80万元赠与丙。甲死后,乙丙二人对该80万元的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民法基本原则、民法规则,下来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意思自治的民法理念,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故遗嘱完全有效B.甲的遗嘱有利于婚外第三者而有损于配偶,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故无效C.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其目的在于维持不正当的婚外性关系,违反公序良俗, 故无效D.甲遗嘱中所处分的8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乙同意,故部分无效
选项
答案
D
解析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序良俗、遗嘱效力讲解:本题涉及两个问题:(1)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丙,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2)甲的遗嘱涉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因无权处分而部分无效?关于第一个问题,《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在此需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是否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需要从严判断。在甲遗赠财产给婚外第三者丙的情形,如甲的目的在于感谢丙的照顾并保障丙的生活,则该目的本身并无违反道德之处,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只有当甲设立遗嘱的目的在于引导丙继续与自己保持婚外性关系,遗嘱才属于背公序良俗,才能归于无效。从题目所给信息中,无法得出甲遗赠财产给丙的目的在于维不正当的婚外恋的结论,因此C项错误。B项则属于脱离法律的道德审判,与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故错误。关于第二个问题,甲的遗嘱是否因无权处分而无效?《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题目中没有说明甲乙二人约定分别财产制,也没有说明80万元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甲的平生积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只拥有一半的处分权,超出部分的遗嘱无效。故A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Px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建筑中下列哪个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A)生活水泵房(B)电梯前
110kV变电所所址选择应考虑下列哪些条件?() (A)靠近生活中心
某县是国家扶贫县,为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福利,政府在此投资建设一所人民医院,工程
某县是国家扶贫县,为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福利,政府在此投资建设1所人民医院,工程总
某大型国企在多年建设招标活动中积攒了丰富的经验,组建了自己的招标队伍,并逐渐建立
下列子中,没有错别字的一句是()。 A.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售,也要
以下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他做事认真,待人诚挚,在生活和工作中,
材料二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也是100多年来
材料二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也是100多年来
首次让哲学“成为探究生活和道德、善与恶所必需”的学问的哲学家是()。 A.普
随机试题
目前发现的能在无活性细胞培养基中繁殖的最小微生物是()。 A.衣原体 B.支
对借款人贷后监控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般而言,帕金森病多是因人类大脑中产生多巴胺的细胞死亡而发病的。华盛顿大学的研究
Down综合征最常见的核型是()
下列关于ETF的说法,错误的是()。
患者男性,78岁,摔倒后出现右髋部疼痛,不能站起行走。体检:右髋部压痛、肿胀,右
酸提取碱沉淀法可用于
说服教育法的方式有语言文字说服和() A.事实说服B.理论说服 C.直接说服D.间接说服
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列()属二类区。A:工业区B: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C:文化区D:农村地区
城市与乡村的联系中没有()A:物质联系B:服务联系C:政治、行政组织联系D:生产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