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因为侵权纠纷与邻居乙打起了官司,甲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法院作出了先予执行
甲因为侵权纠纷与邻居乙打起了官司,甲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法院作出了先予执行
Freeti
2020-05-20
30
问题
甲因为侵权纠纷与邻居乙打起了官司,甲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法院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但乙拒不执行裁定,法院执行干警前去强制执行时,乙聚集其朋友丙、丁等多人对执行干警进行围攻、辱骂,并向干警和警车投掷石块,将1名干警砸成轻伤,并抢夺1名干警的枪支。对此,错误的表述是:A.乙及丙、丁等多人都构成妨碍公务罪B.乙及丙、丁等多人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C.乙构成了拒不执行裁定罪,丙、丁等多人构成妨碍公务罪D.乙、丙、丁等多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夺枪支罪
选项
答案
BCD
解析
依据《刑法》第313条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为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通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方式为5种非暴力情形。本案中,乙及丙、丁等多人使用暴力抗拒强制执行,应当构成妨碍公务罪,其中致人轻伤被包括在妨碍公务罪之中,抢夺枪支罪不能包含。因此,乙及丙、丁等多人构成妨碍公务罪和抢夺枪支罪,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故意伤害罪。当然,在乙暴力抗法行为之前,还有拒不执行裁定的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单纯的仅是不主动执行,但并未采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被执行标的等行为的,不属"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jI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不属于登记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 A.审查申请单 B.安排检查时间 C.填写
原告刘某(精神病患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的妻子黄某作为监护人代为诉讼。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
某大牌明星甲去世以后,乙到处散布言论,诋毁其名誉。对于甲的行为,不可以向法院提起
甲和乙因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案件进行过程中,丙提出要求加入诉讼,因为其认
下列关于公益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基于一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
甲的儿子乙今年12岁,十分调皮。某日乙在单元楼外面玩耍,用小刀把邻居丙的自行车轮
张家和李家因为相邻关系问题经年纠纷不断,终于因为下水道的问题导致纠纷升级,经人劝
张某与华某是同一单元的邻居。张某年少轻狂,夜夜笙歌。华某不堪其扰,找其交涉反遭张
随机试题
(21-23题共用题干) 男性,40岁,发热3d伴腹痛、腹泻,大便每天20余次
(83-84题共用题干)
健康管理师在创建无烟环境和倡导戒烟中起着重要作用,下面选项中()是可提供的干
行业处于成熟期的特点主要有()。 Ⅰ.企业规模空前、地位显赫、产品普及程度高
债权人在( )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A.1B.2C.3D.5
19,4,18,3,16,1,17,()A.5B.4C.3D.2
患者,男,11岁。持续髙热3天入院,护士在为其进行体检时,发现病人头发有头虱,在制订计划中,护士列出“3天内消除头虱及虮”。此为A.护理诊断B.护理措施C.
小苏由于在学校一时冲动,犯了错误,学校以安全不能保证为由对小苏停课两日,并且停发了布置作业的短信。该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小苏的( )。A.人身自由权B.人格尊严
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些条款是合法的? A.公司不设董事...
关于“大五”和“大七”人格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大五”人格理论中的每一个维度都是两极的,与维度名称意义相似的项目描述的是较低的一极,而意义相反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