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

恬恬2019-12-17  23

问题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BCD

解析【考点】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详解】《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对被派遣工作人员丙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应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甲公司也有过错,应承担补充责任。因此,选项ABCD错误,注意B说法反了。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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