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

tikufree2020-05-20  20

问题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不公开审理包括法定不公开审理和依申请不公开审理两种情形。本案的审理涉及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甲公司依法可以单方申请不公开审理。选项A要求诉讼双方共同申请,是错误的。本案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非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选项B错误。选项D认为法院应当公开审理,也是错误的。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因此,虽然本案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但宣判应当一律公开,选项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VKk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