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地域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书海库2019-12-17  18

问题 关于特殊地域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原告就被告是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因此所有特殊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都列明被告住所地是有权管辖的法院地之一B: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票据载明付款地是票据支付地明确存在的前提C:铁路运输合同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只是涉及铁路运输的一般侵权纠纷则应由一般人民法院管辖D: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由债务人住所地或者应支付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CD

解析原告就被告是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很多特殊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都列明被告住所地是有权管辖的法院地之一,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如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就是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因此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3条,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因此C错误。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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