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县安监局与建委以某公司的建筑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共同罚款30万元,并从该公司
某县安监局与建委以某公司的建筑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共同罚款30万元,并从该公司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41
问题
某县安监局与建委以某公司的建筑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共同罚款30万元,并从该公司账户上划拨了30万元。该公司不服罚款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返还30万元及其利息。该公司所列被告仅有安监局。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告知该公司追加建委为行政诉讼被告B:告知该公司追加建委为行政赔偿诉讼被告C:依职权追加建委为行政赔偿诉讼被告D:该公司拒绝追加建委为被告的,法院应通知建委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答案
A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诉法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综合上述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对共同行政行为案件,原告仅起诉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法院应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的,通知未被起诉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故A、D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赔偿请求人对其中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若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被诉的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为被告;若诉讼请求系不可分之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其他侵权机关为共同被告。”所谓“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是指行政赔偿请求只针对其中部分侵权机关提出的,也能得到实现。在本题,返还30万元及其利息的赔偿请求,只针对安监局也可得到实现,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安监局有返还全部的先予赔偿义务。故本题的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不需要追加,故B、C项均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3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人应按约定日期提交给工程师的是()
通常情况下,做好施工现场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文物、古树等的保护工作,是()
共用题干 汤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年收入100万元左右,他最近对银行理财
共用题干 李某从朋友处借来一辆汽车,因怕车出问题,故去办理保险。在保险公司职员
共用题干 李先生(40岁)是某私企老板,年收入约30万元。李太太(38岁)是公
共用题干 张小姐于2014年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生死两全险,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
共用题干 时先生,现年32岁,某公司业务经理,年薪5万元。妻子冯女士,某公司文
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非免税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
用市盈率指标分析股票投资价值的高低时,不可以用于不同行业公司间的比较。()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随机试题
“不负众望”与“不孚众望”,仅一字之差,但其义______,作为公益型国企的石油
肠梗阻的四大共同表现是 A.腹痛、肠型、呕吐、便闭 B.腹痛、呕吐、腹胀、便
关于血.脑屏障(bloodbrainbarrier)的叙述,正确的是 A.是血
各类微信谣言中,政治谣言尤须警惕。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或__________,夸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公布。 ()
材料一张老师在教学成绩上有显著的成绩,但是学生们都不喜欢他。张老师在言语中总是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外币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采取“两头在外”的方式。B、外币股权投资基金无法在国内以基金名义注册法人实体,其经营实体注册在境外。C、外币股
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A: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产品B:商场为了促销,在成本价以上将商品打折出售C:企业经营不善,因为歇业而降价销售产品D:商场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凡在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标准必须进行招标的包括()。A.施工单项合同为1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B.
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有()。A.代理期间届满B.代理人死亡C.被代理人死亡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E.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