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

书海库2019-12-17  21

问题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下列关于甲、乙之间合同约定的效力及案涉房屋权属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项 A.2016年3月3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B.甲、乙关于甲继续租住房屋5年的约定有效C.2016年3月9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D.甲于5年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时,乙才取得房屋所有权E.甲、乙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有效

答案BCE

解析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租期可由当事人约定,但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选项E正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7v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