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7年6

书海库2019-12-17  15

问题 (2017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7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购进生产用钢材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  (2)进口钢材一批,支付给国外的购货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11万元、保险费13万元。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将一批压缩机销售给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8.08万元。  (4)将一批A型电冰箱赊销给乙公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6月15日付款。6月15日甲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40万元;乙公司于6月30日支付货款,当日还依约支付了5.85万元的违约金。  (5)将自产的10台A型电冰箱(总成本为3.5万元)赠送给当地的敬老院。  (6)将甲企业新试制的2台B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食堂,每台成本1万元,市场上无B型电冰箱的销售价格。  已知:甲企业进口钢材的关税税率为7%;A型电冰箱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为每台0.75万元;A型电冰箱和B型电冰箱的成本利润率均为10%;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期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4)计算事项(4)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甲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何时?说明理由。  (5)计算事项(5)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6)计算事项(6)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进项税额=280×16%+10×10%=45.8(万元)。  (2)企业应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20+11+13)×(1+7%)×16%=24.6528(万元)。  (3)销项税额=28.08÷(1+16%)×16%=3.8731(万元)。  (4)销项税额=1040×16%+5.85÷(1+16%)×16%=167.2069(万元)。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需要缴纳。销项税额=0.75×10×16%=1.2(万元)。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6)需要缴纳。销项税额=1×(1+10%)×2×16%=0.352(万元)。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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