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a市甲区居民罗某在本市百 中仓储购买了1箱啤酒招待朋友。该百中仓

题库总管2019-12-17  30

问题 2010年6月,a市甲区居民罗某在本市百 中仓储购买了1箱啤酒招待朋友。该百中仓储依法成 立并领有营业执照,为百中集团的分公司。罗某、罗某 之子罗小某、周某、王某在喝完啤酒的第二天纷纷食物 中毒。后发现该箱啤酒早已变质,该啤酒包装上标明 其为2006年出厂,有效期为24个月。百中仓储称该 责任在于啤酒厂,要求罗某等人向啤酒厂索赔。谁应该为本案的被告?( )a.出售啤酒的百中仓储b.百中仓储和百中集团c.百中仓储所属的百中集团d.百中仓储或百中集团

选项

答案A

解析。根据 《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百中仓 储是依法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依法可以 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本案中与原告直接发生法律关 系的是百中仓储,且啤酒是因为存放时间过长导致变 质,啤酒厂不承担责任。因此应以百中仓储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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