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高某接受某县城设计院委托设计集成电路。高某历时三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在向该设计院要求支付报酬时,设计院财...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工程师高某接受某县城设计院委托设计集成电路。高某历时三个月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按原约定可向该企业收取设计费50000元。在向该设计院要求支付报酬时,设计院财务人员告知高某必须提供合法的票据。针对该项业务,请回答下列问题(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1)高某应如何取得合法的票据?
  (2)高某在取得合法票据时应缴纳哪些税费?分别是多少?

选项

答案

解析(1)高某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设计费发票(集成电路设计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中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因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2)高某在税务机关为其代开设计费发票时,应当按信息技术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方预扣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增值税=50000/(1+3%)×3%=1456.31(元)   应缴纳城建税=1456.31×5%=72.82(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456.31×(3%+2%)=72.82(元)   应预扣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03-72.82-72.82)×(1-20%)   =38718.44(元)   预扣个人所得税=38718.44×30%-2000=9615.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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