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
题库总管
2019-12-17
54
问题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答案
AD
解析
选项 A 正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这种独立的请求权包括全部的独立请求权和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本题中,就李立与陈山的财产权属争议,案外人王强主张该财产的部分请求权,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选项 B 错误。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其中,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要求共同诉讼人在实体法律关系中存在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即享有共同的权利或承担共同的义务。本题中,王强仅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显然与李立或陈山的实体权利义务不同。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2Ms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关于公告的说法,正确的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根据《行政诉讼法》,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共同向( )基层
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土地权属的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
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
施工企业对H市甲县环保局作出的罚款行为不服,可以向下列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随机试题
存量房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销售离散性大,房地产经纪企业建立社区性门店。体现出存量
影像学检查中,腰椎CT扫描的优点包括 A.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提供依据 B
下列最适合做文章标题的是:
漏肩风手阳明经证的针灸配穴是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阳性强化法属于()。 A.精神分析疗法 B.现实疗法 C.完形疗法 D.
商业银行应将外包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并做好()工作。A.尽职调查B.外包服务承诺C.外包协议管理D.分包风险管理
不属于支配权的权利是( )。A.债权B.人身权C.继承权D.物权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2019年4月15日,陈某自某在建小区23号楼北侧经过,该区施工防护围墙突然坍塌,将陈某头部砸伤,为此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事后,陈某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