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函〔2013〕1号 襄阳

Freeti2019-12-17  20

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函〔2013〕1号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现通知如下:1.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裒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2.襄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新型工业基地和鄂西北中心城市。《裏阳市城市 总体规划(2011 — 2020年)》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湖北省城市规划、建设 和管理的各项工作......3.重视城乡统筹发 展......4.合理控制城市规 模......5.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裏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 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该公文发文字号正确的写法应该是( )。A.国函[2013]01号 B.国函〔2013〕第1号C.国办函〔2013〕1号 D.国办函[2013]第01号

选项

答案C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9条第5项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 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其中发文代字即为 发文机关的简称。由该公文标题及落款可知,该文的发文机关为国务院办公厅而非国务院,故其应称“国办函”而非“国函”,A、B项错误。又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 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 “号”字。而D项不仅括号错误,而且加了“第”字,更编了虚位。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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