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

admin2020-12-24  7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C

解析【考点】共同犯罪;共同故意;窝藏罪;保险诈骗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选项A中,只能根据甲、乙各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事前无通谋、事后实施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选项B中,甲事前并没与乙有故意杀人的通谋而只是事后提供隐藏处和财物,故甲和乙不构成共同犯罪,甲单独构成《刑法》第310条的窝藏罪。根据《刑法》第417条的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因此选项D中,甲的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但与乙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198条第4款的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选项C中,交警甲作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结论,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了条件,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选项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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