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对记分执行海关的记分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向记分执行海关提请行政复议.(  

恬恬2019-12-17  52

问题 报关员对记分执行海关的记分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向记分执行海关提请行政复议.(  )(2007年)

选项

答案

解析[解析]《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7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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