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奸罪,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某于深夜在偏僻的街道蹲守,遇有单身的年轻女性就上前拦截,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相威胁,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甲先...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对强奸罪,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某于深夜在偏僻的街道蹲守,遇有单身的年轻女性就上前拦截,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相威胁,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甲先后用此种方式强奸妇女4人,影响非常恶劣,后被民警抓获。对甲应定强奸罪,并可以判处死刑
B.乙某为某村未婚大龄男青年,某日见村头有一流浪妇女,衣衫不整,目光呆滞。乙见该妇女精神异常,遂将该妇女骗至家中,以给该妇女做饭为由征得其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对乙应定强奸罪
C.丙某嫖宿13岁的女孩丁,女孩丁因早熟,看起来像20多岁。不管丙某是否知道丁的真实年龄,都应认定丙构成强奸罪
D.戊某组织年轻女孩卖淫获取暴利,因其中一个女孩不从,戊某将该女孩强奸后迫使其卖淫。对戊某应定组织卖淫罪、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选项

答案CD

解析刑法第236条第3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因此,A项正确。B项正确,精神病妇女的同意无效。第358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为加重情节,不另定强奸罪。行为人明知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奸淫的,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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