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8年7月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前已被羁押3个月)

书海库2019-12-17  14

问题 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8年7月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前已被羁押3个月),由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考验期满后于2000年7月被减为无期徒刑。2001年9月,刘某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5年。如刘某以后不再获减刑,刘某将服刑至(  )。A.2015年7月B.2016年9月C.2013年4月D.2015年4月

选项

答案B

解析【精解】首先,对于死刑缓期执行而言,其死缓的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先前羁押的时间不得折抵死缓的考验期。其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从确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刘某被确定减为有期徒刑的时间为2001年9月,所以刘某应当服刑到2016年9月。故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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