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收养的概念和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恬恬2019-12-17  18

问题 简述收养的概念和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选项

答案

解析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原无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包括:(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无子女;第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第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第四,年满30周岁。(2)被收养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第一,丧失父母的孤儿;第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第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送养人合法。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第一,孤儿的监护人;第二,社会福利机构;第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4)必须有成立收养关系的合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人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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