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直辖市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协调该市西站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某直辖市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协调该市西站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
Freeti
2019-12-17
54
问题
某直辖市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协调该市西站地区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该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高某因乱设照相点被该管委会罚款500元。高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选项
A:被申请人为该管委会,复议机关是该市政府B:被申请人为该市政府,复议机关是该市政府C:被告为该管委会,管辖法院为该市中级人民法院D:被告为该市政府,管辖法院为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B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据此,行政机关设立的组织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须经法律、法规授权。本题中的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仅受直辖市政府规章的授权,故不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故选项A的“被申请人为该管委会”的说法错误。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故对其罚款决定不服的,应以该直辖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本题中的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因受直辖市政府规章的授权,应作为被告,故D项“被告为该市政府”的说法错误。本案仅是罚款500元的案件,不构成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C项“管辖法院为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Z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
风险的()决定了进行风险管理,并采取诸如保险之类化解风险的措施对任何团体与个人都
目前世界上的资产管理主要业务不包括()。
共用题干 夏某夫妇计划于明年生育一个宝宝,请理财规划师为其调整家庭的风险管理和
共用题干 唐先生夫妇都是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二人均为45岁,家庭年收入总额为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中央银行外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
对于汇率的管理,直接管理是指中央银行建立外汇平准基金,运用基金进出市场买卖外汇,
李某在其房屋上设立信托,请求张某代其管理,并在李某死后将该房屋交给李某之子,信托
不同的国家或是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外汇管理的内容是不同的,但总体来讲国家
随机试题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认为,除外 A.心身是统一的 B.心理对健康和疾病有能动
麻黄是治疗下列哪一种病证之要药 A、风热表证 B、风寒表证 C、风寒有
下列不属于行业信贷政策的是()。
债务人甲以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的存货,偿还账面价值为8
关于描述焊接工艺评定的目的,错误的是( )。
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起点通常是()。
将具有身心障碍的特殊学生编入普通班级,并与普通学生共同学习的教学是A.合作教学B.复式教学C.全纳教学D.分组教学
创业板上市公司H与另一公司M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约定H公司以其办公楼为M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根据《仲裁法》,使得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A、约定的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C、一方采取欺
质量等级C、D属于优质碳素结构钢,主要用于对()要求较高的钢结构。A.淬硬性B.韧性C.焊接性能D.脆性E.耐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