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经过审理,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2009年案

恬恬2020-09-25  66

问题 如果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经过审理,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2009年案例分析第74题)
2009年3月某天半夜,家住县城中心区的居民甲,发现一伙窃贼正在撬砸住所对面的商店卷闸门。甲当即拨打110报警,值班民警接警后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说完即挂断电话。甲再次拨通110电话报警,又遭到拒绝。次日,被盗商店店主乙发现被盗走物品价值共5万余元。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曾对社会公开承诺,在城区内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乙认为,如果出警及时,盗贼不会得逞。遂多次向县公安局索赔,未果,于是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2009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

选项 A、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商店失窃的损失应当由乙本人自行承担B、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失窃行为既已发生,认定县公安局不履行责任已无任何实际意义C、裁定乙与县公安局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调解D、确认县公安局的不作为违法

答案D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赔偿的审理与判决,根据《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参照上述规定可知C选项不正确,人民法院不能裁定乙与县公安局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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