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艾伦的经常居所地在北京,他委托中国人李建国代理其在中国的广告业务,双方没有

Loveyou2019-12-17  16

问题 甲国人艾伦的经常居所地在北京,他委托中国人李建国代理其在中国的广告业务,双方没有就委托选择适用的法律,业务收入归入艾伦在乙国的一信托基金,艾伦和李建国约定信托适用乙国法律。艾伦认为李建国在办理某项广告中侵犯了其人格权,两人之间的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中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艾伦人格权的内容适用中国法律B.艾伦与李建国之问的代理关系适用甲国法律C.涉及艾伦信托基金的争议应适用乙国法律D.艾伦与李建国之间的代理关系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人格权和代理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第16条第1款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B错。D正确,两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应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两者的代理关系发生在中国,因此,应适用中国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意思自治是优先的,当事人没选择的,采取财产所在地法或信托关系发生地法的选择性冲突规范。本题的信托当事人适用乙国法,因此,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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