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

昕玥2020-05-20  7

问题 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选项

答案ACD

解析夏某当然属于第三人,如果不参加诉讼对自己有利的工伤认定有可能被撤销,夏某一定要参加诉讼陈述事实、提供证据。A选项正确。B选项中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不属于书证,错误不选。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56条,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1)证据形成的原因;(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依据上述(3)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某县社保局的工伤认定则是建立在虚假证据基础上的,法院以没有相应事实根据为由判决撤销就是正确的,故而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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