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2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恬恬2019-12-17  25

问题 材料:2012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报告时指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 工作为中心,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在深化上下工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实 践活动中如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选项

答案

解析1.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1)大局的根本性。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大局,集中代表了党和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反映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要求,具有根本性特征。(2)大 局的统领性。大局的统领性主要体现于,强调社会各方面对大局利益和要求的自觉服从,防止和杜绝一切有 违大局要求、危害大局利益的行为。(3)大局的历史性。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之中,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也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调整与更新,人民群众的共同关切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变化和转移。因此,大局具有一定的历史性。(4)大局的层次性。我国社会中的大局是由地方与中央、部门与整 体统一构成的,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所服从和服务的大局,始终是党和国家大局,地方和部 门大局只有在符合党和国家大局要求、不与党和国家大局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才具有大局的意义。2.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1)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既是大局的直接体现,也是识别大局的主要依据。保证服务大局理念 的落实,必须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2)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是检验法治为大局服务具体成效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3)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各地方、各部门、各机构必须摒弃狭隘的地方、部门或机构利益,站在大局的高度,正确对 待和处理法治实践活动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要合理配置各种法治资源,着力构建既有利于相互监督与制约,也更有利于相互合作、彼此支持的法治运行体系,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上消除影响协调与配合的各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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