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Loveyou2019-12-17  23

问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B

解析(原公布答案AB,正确答案:A)【考点】支付令【详解】《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A选项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内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债务人的异议理由应当由法院进行审查,B项不正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但债务人若在法定期间向本院起诉,应视为对债务提出争议。C选项不正确,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选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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