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类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

恬恬2020-05-20  22

问题 某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类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5%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4)根据市场情况,若发生价款调整,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6)预付款按每月进度款均匀扣回。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根据市场状况,3、4月份按约定的调整系数调整价款。

选项 (1) 、该工程预付款是多少?每月应扣回的预付款是多少?(2)、分别列出甲乙两项工程3、4月份的工程进度款。

答案

解析(1)、预付款金额为:(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每月应扣回的预付款:18.52/4=4.63(万元)。(2)、3月份工程量价款:800×180×1.2×(1-5%)+800×160×1.2×(1-5%)=31.01(万元);3月份应支付的工程款:31.01-4.63=26.38(万元);施工至4月份时,甲项目累计工程量为2700m3>2300(1+15%)=2645m3,故应予调价。4月份甲工程量价款:[(2700-2645)×180×1.2×0.9+(600-55)×180×1.2]×(1-5%)=12.2(万元);施工至4月份时,乙项目累计工程量为3000m3>3200×(1-15%)=2720m3,故无需调价。4月份乙工程量价款:600×160×1.2×(1-5%)=10.9(万元)。4月份工程量价款:12.2+10.9-4.63=18.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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