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通过投标与乙钢铁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建筑公司承

书海库2019-12-17  20

问题 甲建筑公司通过投标与乙钢铁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建筑公司承包乙钢铁公司厂房建设工程,工程款为1850万元人民币。但是,合同签订后不久,乙钢铁公司要求降低工程款,否则将另行找人承包。甲建筑公司害怕失去工程项目,就同意另签一份工程款为1650万元人民币的承包合同。后来双方发生争议,甲建筑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钢铁公司支付工程款,则工程款的支付应(    )。

选项 A、按1850万元人民币支付B、按1650万元人民币支付C、按双方另行协商的数额支付D、按中立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支付

答案A

解析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因此,在本案例中,最后签订的低价的承包合同无效,应以原中标文件中的合同价款进行结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5il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