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8日购入一栋办公楼用于技术开发,研发产品

书海库2019-12-17  30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8日购入一栋办公楼用于技术开发,研发产品为免税产品,取得收入均为免税收入。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可以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办公楼的入账成本为2200万元(含装修费用、设计费),甲公司取得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已认证相符,金额为1000万元,税额为110万元;一份尚未认证,金额600万元,税额66万元;一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400万元,税额24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该办公楼当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选项

答案

解析借:固定资产 2200贷:银行存款 2200接上题,假设2018年3月底,甲公司将该办公楼改变用途,符合税法抵扣条件,则按不动产净值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分期抵扣。(1)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2200-2200/10)÷2200]×100%=90%(2)计算甲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甲公司购入办公楼取得发票三份,其中两份为专用发票,假设其中一份专用发票在用途改变前仍未认证相符,属于不得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因此,该办公楼可以考虑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1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10×90%=99(万元)(3)可抵扣进项税额处理99万元进项税额中60%于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剩余40%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抵扣。甲公司应于2018年5月申报4月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59.4(99×60%)万元的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9.6贷:固定资产 992019年5月申报4月增值税时,尚未抵扣的39.6万元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6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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