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宋某与金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但该企业成立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

恬恬2019-12-17  14

问题 2012年3月,宋某与金某共同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但该企业成立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至2012年6月1日,已欠银行贷款12万元。2012年6月2日,宋某的朋友刘某入伙。下列有关刘某权利及义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与宋某享有同等权利B.与金某承担同等责任C.对所欠的12万元银行贷款不承担责任D.有依法退伙的权利

选项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A、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45条的规定,刘某有依法退伙的权利。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JgN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