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Loveyou
2019-12-17
56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选项
答案
解析
(1)该条是关于债权撤销权的规定。(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债务人行使撤销权有利于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3)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或有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①债务人实施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或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务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②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效力。③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实施财产处分行为以后,债务人已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4)撤销权的效力表现在,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撤销权,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院认定撤销权成立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UY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已知a,b是任意有理数,我们规定:的值是多少?
对于数规定运算“〇”为求7〇(8〇9)的值()。
北京甲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独立核算,有自己的财产。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
下列做法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下列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
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因管
随机试题
5.确定义齿就位道时,模型应怎样 A.向前倾斜 B.向后倾斜 C.向左倾斜 D.向右倾斜 E.向左、前倾斜B
乳突双15°侧位,亦称为 A.劳氏位 B.许氏位 C.伦氏位 D.梅氏位
按照马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市场上的投资者都是理性的,即( )。
下列关于综合爆破中小炮说法错误的是()。
进入炼油厂污水井内清污作业需办理()。
负责发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的部门是
哪种石菖蒲制剂或成分解痉作用较强A:石菖蒲水煎液B:石菖蒲挥发油C:α-细辛醚D:β-细辛醚E:细辛醚
胎体最早进入骨盆的部分称A:胎先露B:胎产式C:胎方位D:衔接E:入盆
慢性胃炎的临床表现一般不包括A.恶心、呕吐B.反酸、烧心C.贫血D.右季肋部痛E.上腹部痛
牙髓活力测验的结果表示为A.正常、敏感、迟钝、无反应B.0°、1°、2°、3°、4°C.(-)、(±)、(+)、(++)D.0°、Ⅰ°、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