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

shuhaiku2020-05-20  19

问题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D.无偿使用该技术

选项

答案B

解析《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所以宣告无效的主体是专利复审委员会.法院不能判决无效。故B不合法,当选;C合法,不当选。《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本题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开发新技术,无偿使用现有技术,均合法,故AD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kR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