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

书海库2020-05-20  11

问题 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选项

答案CD

解析此题正确答案为CD(原答案为BCD);根据《商标法》第33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据此,A项正确。《商标法》2013年修订时增加了先用权的规定,依据第59条第3款,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故B项正确。至于选项C,是错误的。出题当年其应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而根据最新《商标法》第44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32、33条以及第45条规定,对于商标抢注行为,只能通过商标的异议程序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无效程序反对抢注的商标,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有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且,对乙的使用行为是否造成甲损害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进一步查实后才能确定。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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